福州格致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18-06-30 14:57 福州格致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基〔2016〕53号》,我校制定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面实施我校素质教育要求,立足我校实际,形成学校德育处、教务处、年段、班级、科任老师等有机结合的评价机制,建立以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为核心、具有学校特色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以德育处、教务处牵头各职能部门联动,整合各年段、班科任资源推进评价方案的有效实施;从我校2018级高一开始稳步推进,建立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平台,完善相关保障机制,有序地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评价标准及机制。以《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为指导,围绕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根据我校实际制定《福州格致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形成符合我校实际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估标准,并不断完善评估办法。 (二)探索多元评价方式。注重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以等级制和赋分制相结合,评价执行“过程性评价机制”,调动学校职能部门及班科任进行全员量化评价(每个方面以百分制衡量),通过定量数据及综合考量学生的实际从而形成以定性为主终结性评价( A,B,C,D 4个等级,其中A代表“优秀”,B代表“良好”,C代表“合格”,D代表“尚需努力”)。评定包括学生自评、班级互评和教师评定。 (三)优化评价程序。针对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程序: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录入系统、形成档案。 (四)建立评价管理系统。打造基于网络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和操作平台,并与省、市级管理系统实现对接。实现在线材料收集、遴选整理、信息核实、撰写报告、公示审核、形成档案,提供过程化、个性化电子化平台。 三、福州格致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1.1思想品德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品德操守、责任义务、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 为使思想品德的评价具有实实在在的可操作性,学校制定《福州格致中学学生品德表现考核表》,规范品德表现的内容、考核方向与考核时间,使品德考核不再是虚空的口号,而是可以感受得到的具体行为。 学生品德考核包括爱国情怀、尊老爱幼、社会责任、诚实守信、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10个层面,涵盖范围广,考核标准清晰明了。每个层面分为A,B,C,D 4个等级,其中A代表“优秀”,B代表“良好”,C代表“合格”,D代表“尚需努力”(A等级占班级人数25%,C等级占班级人数5%,无极其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不评D);思想品德考核满分100分,每个层面满分10分,按照A:10,B:8,C:6分D:4分给予赋分,最后累加得到学生思想品德总分。学期总评=本学期各项自评综合得分x20%+互评综合得分x30%+教师评议综合得分x50% 1)爱国情怀 评A标准:严肃对待国旗、国徽和国歌;对有损国格和污辱、损害党的言行有正确态度;关心时事政治,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参加升旗仪式时严肃、规范。 ①恶意散布、传播有损国格和污辱、损害党的言论者,此条应评为C。同时本学期品德操守总评等第应为C。 ②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一次者,不唱国歌者,此条不得评A,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3次以上(含3次)者,此条应评为C。 ③参加升旗仪式未按要求穿校服,3次以上(含3次)者,此条不得评A。 ④每周负责升降国旗的班级未按照要求升降旗,违纪3次以上(含3次)者,班级本条目评A等级人数占比降到20%。 2)尊老爱幼 评A标准: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尊重父母、师长的意见和教导,体贴帮助长辈。 ①不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态度蛮横,无理取闹者,不听从父母的教育管理,态度蛮横,爱发脾气,有顶撞行为者,此条应评为C。 ②恃强凌弱,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网络空间上,以语言或文字欺辱同学或以暴力相威胁敲诈勒索他人者,此条应评为C。 ③恶意顶撞和刁难老师,甚至侮辱老师人格,威胁、辱骂、殴打老师者,此条应评为C。同时本学期品德操守总评等第应为C。 3)社会责任 评A标准:有社会责任感,不做有损人格,有违公德的事情;爱护公共设施,注意保护环境:遵守公共秩序,能主动关心他人,为他人提供帮助。 ①在校园内乱扔纸屑、丢果皮壳,往窗外或楼下丢弃垃圾者,此条不得评A。 ②随意攀摘花草树木、果实者,此条不得评A。 ③翻越围墙或攀爬护栏、阳台、窗台者,此条不得评A。 ④未经学校或老师同意,擅自使用教室或者会议室、音乐厅多媒体、空调等设备,此条不得评A。 ⑤有损坏公物情况者,此条不得评A;故意破坏公共财物者,此条应评为C。同时本学期社会责任总评等第应为C。 ⑥在校内外不注重自身言行(例如那女同学关系过密,不恰当的肢体接触等)、不遵守公共秩序,给学校声誉造成较大损失者,此条应评为C。同时本学期社会责任总评等第应为C。 ⑦不遵守交通规则,或者有骑行电动车的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较大损失者,此条应评为C。同时本学期社会责任总评等第应为C。 4)诚实守信 评A标准: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假;拾金不昧;不搬弄是非;遵守信用,敢于担当。 ①犯了错误,不认真检讨,反而故意歪曲事实,欺瞒老师和家长者,此条不得评A。 ②捡到他人财物不上交、不归还,擅自使用者,此条应评为C。 ③冒充班主任及老师签名,混出校门者,此条应评为C。 ④冒用集体或者老师名义,私自开展团体活动或者逃课、早退者,此条应评为C。 ⑤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此条应评为C。同时本学期诚实守信总评等第应为C。 5)遵纪守法 评A标准:知法懂法;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班级公约。 ①一学期有各种违反《学生规章制度》的行为超过3次(含3次)者,此条不得评A ②在校内外有偷窃行为者,此条应评为C。同时本学期遵纪守法总评等第应为C ③一学期因严重违纪而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此条应评为C。同时本学期遵纪守法总评等第应为C 6)集体活动 评A标准: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集体活动,自觉主动参加校各项运动队、艺术团队的训练、积极参加运动会、科艺节、社会实践、社团集体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①一学期如非特殊原因拒绝参加学校、班级各项集体活动的,或无故缺席学校、班级各项集体活动者,此条不得评A。 ②在集体活动中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不听从组织者组织者,此条应评为C。同时本学期集体活动总评等第应为C 7)公益劳动 评A标准:自觉主动参加校内外、班集体各项公益劳动,并在各项公益劳动中表现突出者。 ①无故不参加学校、班级公益劳动,或劳动效果差,检查不合格3次以上(含3次)者此条不得评A。 ②无故不参加学校、班级公益劳动3次以上(含3次)者,此条应评为C。 ③在公益劳动中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不听从组织者组织,此条应评为C。同时本学期志愿服务总评等第应为C。
8)党团活动 评A标准: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党团学习和活动,积极参加班级团会、团日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①一学期如非特殊原因拒绝参加学校、班级各项党团活动者,或无故缺席各项党团活动者,此条不得评A。 ②团员未能按时足额缴交团费者,此条不得评A。 ③一学期未能按要求整理、上交党团活动材料,材料缺交次数达到3次以上(不含3次)的班级本条目评A等级人数占比降到20%。 ④在党团活动中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不听从组织者组织,此条应评为C。同时本学期党团活动总评等第应为C。 9)志愿服务 评A标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班级各项志愿服务,并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①一学期如非特殊原因拒绝参加学校、班级各项志愿服务,或无故缺席各项志愿服务,此条不得评A。 ②一学期未参加任何形式的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此条不得评A。 ③在志愿服务中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不听从组织者组织,此条应评为C。同时本学期志愿服务总评等第应为C。 10)社团活动 评A标准:自觉主动参加学校社团活动,遵守社团活动纪律,积极承担学校社团工作,并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①一学期,无故不参加学校开展的社团活动,无社团活动登记记录者,此条不得评A。 ②一学期,参加社团课,但是无故缺席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达到3次以上(含3次)者,此条不得评A。 ③在社团活动中严重违反学校组织纪律的,不听从组织者组织,此条应评为C。同时本学期社团活动总评等第应为C。 ④未经过学校和团委同意,私自开展任何形式的社团活动者,此条应评为C。同时本学期社团活动总评等第应为C。 另外,凡有突出表现者可得优秀,并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具体内容为: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或者有媒体报道的。 学生思想品德评价的主要责任人是德育处、团委、段长、班主任。 1.2学业水平 学业水平主要体现学生必修(选修)课程修习及学科竞赛等情况,其中模块综合成绩包含学习过程表现和模块结业成绩两部分,该项目总分100分。 1)学习过程表现(40%) 学习过程表现包括4个项目:出勤课时数、课堂表现、作业质量、平时测验。 ①出勤课时数(0-10分):出勤课时数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2/3以上,课时数未能达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学分。有旷课行为的学生酌情减分,旷课一节扣0.5分,经批准的病假、事假不扣分。 ②课堂表现(0-10分):课堂表现包括学生对课堂的参与程度、课堂纪律遵守情况等。该项目由任课教师评定,以5分为基准分并根据实际表现加分,课堂违纪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③作业质量(0-10分):作业质量包括课前预习、课后独立完成作业情况和完成质量等。该项目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定,缺交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④平时测验(0-10分):包括月考、单元考、小测等。该项目由任课教师综合考虑学生成绩和进退情况给予评定。 该栏目评价要求任课教师必须秉笔直书,对学生修习过程性表现进行全面客观记载,确保分数公正合理并能体现学生之间的差距。 2)模块水平测试(60%) 模块学习结束后,由学校组织统一命题,试题难度适中,既能让达到该模块基本要求的学生考试合格,又能让该模块学习优秀的学生考出水平。 3)模块综合成绩 由学习过程表现和模块水平测试相加得到模块总评成绩总分,总分在60分以上者获得该模块的学分;总分在60分以下者认定为不合格,不能获得学分,但可申请补考或重修该模块,合格后方可以获得学分。
4)学科竞赛成绩 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科竞赛,由学生在电子平台上录入相关信息,由教务处审核。
学生学业水平评价的责任人为任课教师,平台成绩导入责任人是教务处人员。 1.3身心健康 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修习、心理健康课程修习、身体素质、心理素养,包括心理课程考核以及参与各级各类心理活动及比赛获奖情况、运动技能和体育综合素养,包括达标测试、体育运动特长,以及参加体育竞赛活动及获奖等情况。。该项目总分100分,分类指标、评价依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运动健康评价方式细则如下。
1)课程修习与达标情况 ①课程修习表现包括出勤课时数、体育课、体育锻炼课表现等。根据学生表现情况,按照按照15、13、10分三个等级给予赋分。 ②每学期课程修习期测试成绩按照90分以上得15分,80分以上得12分,70分以上得10分,60分以上得9分,60分以下得7分给予赋分。 ③国家体育卫生部门组织的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合格的计40分,不合格的每学期扣10分。 2)运动技能与体育特长 ①参加学校运动会获得1-8名以及参加县(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体育比赛获奖的学生在《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中根据参加体育竞赛活动及获奖等情况给予5-10分奖励分。 ②建立学生体育成长档案,综合各方面因素,根据学生体育进步情况,设置5-10分作为进步奖励分。
(运动技能与体育特长必须有写实记录) 3)心理素养 ①课程修习表现包括出勤课时数课堂表现等,根据学生表现情况,按照10分、8分、6分三个层次给予赋分。 ②心理健康教师组织的心理健康课程综合测评,根据考核情况,按照5分、4分、3分三个层次给予赋分。 ③参与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心理活动或比赛情况,根据学生表现,按照5分、4分、3分三个层次给予赋分。 身心健康评价的责任人为体育教师、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和教务处人员。
1.4艺术素养 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音乐美术课程修习与相关艺术活动中表现出的艺术素养,包括艺术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创造能力,以及艺术特长及展演比赛获奖等情况。该项目总分100分,分类指标、评价依据及分值下表所示。艺术素养评价方式细则如下。
1)课程修习与艺术学业水平 ①课程修习表现包括出勤课时数、课堂表现等,满分为40分 ,如果本学期美术、音乐课均有开设,各20分,如果只开设一门,该门课40分,未开设这两门课的学期这项不记分。 ②每学期组织艺术(音乐、美术)测评,测评成绩满分为40分,如果本学期美术、音乐课均有开设,各20分,如果只开设一门,该门课40分,未开设这两门课的学期这项不记分。 2)艺术特长 ①积极参加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读书节、学校运动会开幕式表演、元旦文艺汇演等的学生,最高可加20分。 ②积极参加学生艺术团队活动的学生,最高可加20分。 ③被选拔参加由福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文艺表演或其他各项艺术比赛(例如,编导类、表演类(服装表演方向)、表演类(影视表演方向)、摄影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美术类)的学生,最高可加20分。 ④选修书法校本课程、在校广播站任职,有在大型活动承担主持人工作等的学生,最高可加20分。
(①、②、③、④四项项取最高分、该项必须有写实记录,如未开设课程修习的学期,学生艺术素养根据学生参加艺术活动和艺术特长成绩给予认定。) 学生艺术素养评价的责任人为艺术类课程任课教师、教务处、德育处、团委人员、班主任。 1.5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以及科技创新和研究性学习成果,包括职业体验,军事训练,生产劳动,社会调查,勤工俭学,校园公益活动等实践活动及科技创新作品、研究性学习成果。该项目总分100分,分类指标、评价依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社会实践评价方式细则如下。
1)科技创新、研究性学习成果 ①认真参加研究性学习课程,能够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及时提交课题研究的计划、课题开题报告、结题报告、活动照片等过程性材料。根据提交的过程性材料及研究成果评价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优”“良”“及格”“不及格”,相应赋分为20分、15分、10分、5分。 ②对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大赛和学科竞赛的同学,依据获奖情况进行评价。国家级奖项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校级5分。
2)社会实践 ①军事训练:高一军训期间,班主任对每位同学表现进行评价,分为“优”“良”“不及格”3个等级,相应赋分为15分、13分、10分。 ②生产劳动:高二生产劳动期间,班主任对每位同学表现进行评价,分为“分为“优”“良”“不及格”3个等级,相应赋分为15分、13分、10分。 ③社会调查:学生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社会调查,上交社会调查登记表,由班主任对学生表现加以评价,分为“优”“良”“不及格”3个等级,相应赋分为5分、4分、2分,没上交表格不得分。 ④勤工俭学:学生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勤工俭学,上交勤工俭学登记表,由班主任对学生表现加以评价,分为“优”“良”“不及格”3个等级,相应赋分为5分、4分、2分,没上交表格不得分。 ⑤校园公益活动:在校期间,有担任学校、年段、班级学生干部,上交校园公益活动登记表,由相应行政部门(团委、年段长、班主任)对干部履职情况加以评价,分为“优”“良”“不及格”3个等级,相应赋分为10分、7分、4分,有担任部门负责人或者活动组织者,且效果良好的学生干部,此项方能评为“优”,没上交表格不得分。 ⑥职业生涯体验:在校期间,利用寒暑假时间,走入社会,开展职业生涯体验,总天数达到一周或者总时长达到40个小时,上交职业生涯体验登记表,由班主任对学生表现加以评价,分为“优”“良”“不及格”3个等级,相应赋分为10分、7分、4分,没上交表格不得分。 学生社会实践评价的责任人包括:(1)科技创新、研究性学习项目的指导教师,生涯规划由生涯规划教师和班主任。(2)社会实践:班主任、德育处、团委。 (二)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和方法 在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设计完备的基础上,还要有切切实实的评价程序和方法来保障其落实。学校关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各类客观数据从产生到最后进入档案都要有记载。 2.1客观记述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制度,采用写实方法,客观记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5个方面的行为,客观记述每一名学生每学期最为突出的个人发展情况,并全面、全程录入“福州格致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做到有人记录,有人核对,可供查询。 2.2民主评议 学校以班级为单位通过民主评议方式,组织学生和教师对每一名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逐项进行打分评定。评定包括学生自评、班级互评和教师评定。 第一、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个方面的要求,写出自评报告,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自评分数。 第二、班级互评。由班级民主推选产生包括班长、副班长、团支书、体育委员、文娱委员等人组成的班级互评小组,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学生本人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证据,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方面的要求,确定互评分数。 第三、教师评定。在学生自评与班级互评基础上,相关教师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所提供的证据等方法,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方面的要求,确定每一名学生的分数。 根据学生自评权重20%,学生互评权重30%,教师评定权重50%,计算出每一名学生每一个项目的综合素质评价得分。 2.3评价等级划分及各等级比例控制方法 综合素质评价分终结性评价( A,B,C,D 4个等级,其中A代表“优秀”,B代表“良好”,C代表“合格”,D代表“尚需努力”)。根据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每个方面满分各100分,共500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每个班级取班级综合素质得分排名前25 %的学生为A等(实验班和在学校各项集体活动中获得前三名的班级,可以增加到30% ),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出现D等级,另外,每班必须严格控制A等学生比例不超出25%,C等级的不超过5%。 2.4建立公示制度,接受监督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系统自动导入。其他材料在学期末,由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整理、遴选。班级学生互评结果需在班级内公示,并附相关事实材料;学校评议结果(包括学生互评结果、教师评议结果和综合评价结果)需在学校公示栏和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学习工作日以上。最终结果须经学生签名确认。 2.5整理材料,形成档案 学校由德育处学生档案专职管理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形成每生一份的“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并把“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提供给高校作为招生录取参照。主要包括:表一 学生基本信息、表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 表三 典型案例材料、表四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承诺 2.6电子档案录人工作 学校严格按照评价程序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录入、核实与报送工作。报送后原则上不更改。
福州格致中学 2018年5月 附件: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市 县(市、区) 学校 表一 学生基本信息
表三典型案例材料
表四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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